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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阿法院四措施推进司法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4年12月24日

东阿法院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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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阿县人民法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6月17日

东阿法院四措施推进司法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

东阿法院四措施推进司法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

   2022以来,东阿法院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,完善工作机制,以司法建议为抓手推动诉源治理,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提升社会治理效能。

   一是设立研讨前置程序,做好“把脉问诊”。为规范司法建议程序,制定出台《东阿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流程》,明确司法建议起草、审批等6大程序,坚持落实实质审签报批,规范建议制发程序。设立讨论前置程序,对拟起草的司法建议,由起草部门先行讨论,再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,必要时牵头与被建议单位召开联席会议,促使问题分析更加深入,对策研究更为周全,提升被建议单位对司法建议的认同感和重视度。2022年以来共召开内部研讨会议36次,牵头召开外部联席会议7次。

   二是构建问题研究机制,做到“因症施策”。法院将审判与监督职能相衔接,针对审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进行“集体研讨+实地走访”。对内,做好类案的梳理、总结工作,针对涉及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司法建议,组织专门力量召开研讨会进行分析研究。对外,对相关单位或部门开展实地走访,结合具体案件深入挖掘可能存在的制度缺失等问题,2022年以来共发现并协助治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、金融纠纷案件送达等21类问题,发送司法建议113份,帮助各单位改善基层治理现状,有效减少纠纷数量。

   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,促进“药到病除”。在各庭室设立联络员,全程与被建议部门保持沟通协调,建立先行告知机制,通过在制发司法建议前发送告知函的形式,向被建议单位指出问题、解释含义,征求意见,给予其缓冲期和自行改正、陈述的权利。同时与县政法委构建联动监督机制,在向行政单位制发司法建议时,将司法建议一并抄送至县政法委备案,由法院牵头督促、政法委统筹监管,突出联动配合,共同对被建议单位形成约束。2022年以来,东阿法院共收到29家行政单位回函72份,回复率达到97.67%。

   四是落实跟踪回访工作,实现“标本兼治”。为提升司法建议效果,建议书发出后,对被建议单位采取电话、发函、现场、上门等诸多形式,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,并对司法建议不做反馈的,采取适当方式加以督促,对落实措施不具体的,致函要求整改,抓紧落实。同时对已回函整改的被建议单位,建立回访制度,定期察看整改效果,协助被建议单位建立或完善治理机制,从根源化解社会矛盾。2022年以来,共电话回访被建议单位103次,上门沟通25次,解决整改落实问题21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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