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阿县人民法院反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存在三方面难点 |
||
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4年12月24日 | ||
东阿法院信息 (12) 东阿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4日 ★东阿县人民法院反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存在三方面难点 东阿县人民法院反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存在三方面难点 2024年1-11月份,东阿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共123件,同比增幅51.85%,经分析,此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难点: 一是群体性特征明显,案件调解难度大。部分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,拒绝交纳物业费,物业公司就会通过诉讼索要物业费,由于业主人数众多易发展成群体性纠纷案件,此外,物业公司害怕调解让步后导致其他业主效仿,通常不会同意调解结案,2024年1-11月份,共调解物业服务纠纷案件8件,占全部案件的6.45%,受理的群体性纠纷8起,涉及案件数达到104件。 二是案件取证难度高,举证责任分配难。涉诉小区大部分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,无法对物业公司服务进行有效监管和记录,诉讼中通常以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、物业服务不全面进行抗辩,但提交证据种类单一、证明力弱,致使法官在平衡双方举证责任、查清案件事实方面存在困难, 2024年1-11月份,业主因提交证据的证明力不足而败诉的案件44件,业主因害怕承担败诉风险在诉讼过程中补缴物业费的案件53件,占比达到43.09%。 三是服务标准较为模糊,法律关系厘清难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很少对服务标准作出明确约定,此外,物业纠纷通常涉及物业业主、业主委员、公司等多主体,法律关系较为复杂,履行过程中还会出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,实务中如何处理此类问题存在较大争议,2024年1-11月份,因双方物业服务标准规定模糊引发争议的案件29件,占比达到23.97%,存在法律关系竞合问题的案件12件。 |
||
|
||
【关闭】 | ||
|
||